「不断类比原理」: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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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5×10<sup>2</sup>且100=1×10<sup>2</sup>,所以可知50≈100。 | # 50=0.5×10<sup>2</sup>且100=1×10<sup>2</sup>,所以可知50≈100。 | ||
从上述严丝合缝的推理过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44.5≈100。再根据[[碲球]]上普遍用与判断一个人成绩是否及格以六十分为界,可得出不及格约等于及格。如果此时再根据[[误差原理]],这里的“约等于”可以近似地看作“等于”。所以得出结论,以六十分为界来判断成绩是否及格是极其不合理的,而为了避免造成上述明显不合理的结论,所以我们应当以44.5分为界来界定不及格和及格。 | 从上述严丝合缝的推理过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44.5≈100。再根据[[碲球]]上普遍用与判断一个人成绩是否及格以六十分为界,可得出不及格约等于及格。如果此时再根据[[误差原理]],这里的“约等于”可以近似地看作“等于”。所以得出结论,以六十分为界来判断成绩是否及格是极其不合理的,而为了避免造成上述明显不合理的结论,所以我们应当以44.5分为界来界定不及格和及格。 | ||
== 推论 == | |||
由不断类比原理,我们可以推出任何一元多项式都相互约等于(或者称“'''差不多'''”),即F(x)≈G(x)。两个常数相当于它的一个特例。 | |||
举例:sinx≈cosx≈tanx≈secx≈tanx≈lnx≈e^x≈sin<sup>-1</sup>x≈cos<sup>-1</sup>x≈tan<sup>-1</sup>x≈cot<sup>-1</sup>x≈sec<sup>-1</sup>x≈csc<sup>-1</sup>x≈0≈1,对任意x∈ℂ(复数域)适用。 | |||
为了证明这个结论,我们对比两个多项式F(x)和G(x)的x<sup>n</sup>项系数,分别设为Fn和Gn,然后运用不断类比原理得到Fn≈Gn。如果对n也运用不断类比原理,即令n≈0,则可以将结果推广到任何多元多项式和非多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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