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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类比原理

来自锑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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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类比原理可以认为是说不准原理的推论和推广应用。

内容[编辑]

  不断类比原理是指在同一条件或者类似的条件之下,对某一结果不断进行相同的推演或者类比,最后得出与原本结果完全相反的结论/悖论。
  不断类比原理满足传递关系,即A约等于B且B约等于C时可以推出A约等于C。有时A和C的约等于关系不容易被发现,这时就需要借助B来证明。

示例[编辑]

  假设一个人在某次满分为一百分理科考试中取得了44.5分的成绩,但如果对其不断地进行四舍五入,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 44.5≈45
  2. 45≈50
  3. 50=0.5×102且100=1×102,所以可知50≈100。

  从上述严丝合缝的推理过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44.5≈100。再根据碲球上普遍用与判断一个人成绩是否及格以六十分为界,可得出不及格约等于及格。如果此时再根据误差原理,这里的“约等于”可以近似地看作“等于”。所以得出结论,以六十分为界来判断成绩是否及格是极其不合理的,而为了避免造成上述明显不合理的结论,所以我们应当以44.5分为界来界定不及格和及格。

推论[编辑]

  由不断类比原理,我们可以推出任何一元多项式都相互约等于(或者称“差不多”),即F(x)≈G(x)。两个常数相当于它的一个特例。

  • 举例:sinx≈cosx≈tanx≈secx≈tanx≈lnx≈e^x≈sin-1x≈cos-1x≈tan-1x≈cot-1x≈sec-1x≈csc-1x≈0≈1,对任意x∈ℂ(复数域)适用。

  为了证明这个结论,我们对比两个多项式F(x)和G(x)的xn项系数,分别设为Fn和Gn,然后运用不断类比原理得到Fn≈Gn。如果对n也运用不断类比原理,即令n≈0,则可以将结果推广到任何多元多项式和非多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