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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博斯特酸碱理论」: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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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博斯特(Ebrönsted)酸碱理论''',又称'''路易斯-布朗斯特酸碱理论''',是由[[二氢妇女]]提出的一种定义酸碱的理论。
'''伊博斯特(Ebrönsted). 贼好用!


==概述==
==概述==


伊博斯特酸碱的定义以[[超盐酸]]为界。若某物质的给质子能力(或吸电子能力)强于[[超盐酸]],则称其为[[伊博斯特酸]];若某物质吸质子能力(或给电子能力)强于[[超盐酸]]的共轭碱,则称其为[[伊博斯特碱]]。处于二者之间的则称为[[伊博斯特木子质]]。[[伊博斯特酸]]和[[伊博斯特碱]]反应生成[[伊博斯特盐]]。
伊博斯特酸碱的定义以[[超盐酸]]为界。若某物质的给质子能力(或吸电子能力)强于[[超盐酸]],则称其为[[伊博斯特酸]];若某物质吸质子能力(或给电子能力)强于[[超盐酸]]的共轭碱,则称其为[[伊博斯特碱]]。
[[Category:超理理论]]
[[Category:超理]]

於 2021年1月22日 (五) 16:48 的修訂

伊博斯特(Ebrönsted). 賊好用!

概述

伊博斯特酸鹼的定義以超鹽酸為界。若某物質的給質子能力(或吸電子能力)強於超鹽酸,則稱其為伊博斯特酸;若某物質吸質子能力(或給電子能力)強於超鹽酸的共軛鹼,則稱其為伊博斯特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