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分类法」:修訂間差異
imported>Chlorous acid 创建页面,内容为“'''元素分类法'''是元素超理的基石,是明确元素性质的最好方案。但是,由于超理元素数目的爆发性增长,以及互联网上锑度百科等网站的不负责任叙述,导致出现了许多不完善、有歧义的超理元素分类体系;目前泛锑宙中通用的元素分类体系荒谬而落后,极大地阻碍了元素超理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发展。因此,超理学界迫切的要求重新确立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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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分类法'''是元素超理的基石,是明确元素性质的最好方案。但是,由于超理元素数目的爆发性增长,以及互联网上[[锑度百科]]等网站的不负责任叙述,导致出现了许多不完善、有歧义的超理元素分类体系;目前[[泛锑宙]]中通用的元素分类体系荒谬而落后,极大地阻碍了元素超理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发展。因此,超理学界迫切的要求重新确立新的超理元素分类方法,该元素分类法(简称“新分法”)应运而生。 | '''元素分类法'''是元素超理的基石,是明确元素性质的最好方案。但是,由于超理元素数目的爆发性增长,以及互联网上[[锑度百科]]等网站的不负责任叙述,导致出现了许多不完善、有歧义的超理元素分类体系;目前[[泛锑宙]]中通用的元素分类体系荒谬而落后,极大地阻碍了元素超理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发展。因此,超理学界迫切的要求重新确立新的超理元素分类方法,该元素分类法(简称“新分法”)应运而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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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 ===部=== | ||
部是元素的第一级分类,决定元素是否能在感性上得到认知。 | 部是元素的第一级分类,决定元素是否能在感性上得到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