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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01: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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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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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修改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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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撰有关[https://antimony.fandom.com/zh/wiki/Special:%E6%97%A5%E5%BF%97?logid=9399 后锑广告战]的历史,并以史为鉴,提出了<s>全锑宙只有他一个不知道的</s>''伟大''观点:[[w:zh:用户博客:Gongxiang01/不要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不要给自己的星球打广告]]。{{black|指Gongxiang01到处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还想把这件事记在锑星百科上,花了好大力气才认识到不能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这一显而易见的道理,而且动机还是“会被封禁”这一功利性动机而非真正意识到这样做的非道德性。}}
* 编撰有关[https://antimony.fandom.com/zh/wiki/Special:%E6%97%A5%E5%BF%97?logid=9399 后锑广告战]的历史,并以史为鉴,提出了<s>全锑宙只有他一个不知道的</s>''伟大''观点:[[w:zh:用户博客:Gongxiang01/不要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不要给自己的星球打广告]]。{{black|指Gongxiang01到处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还想把这件事记在锑星百科上,花了好大力气才认识到不能给自己的wiki打广告这一显而易见的道理,而且动机还是“会被封禁”这一功利性动机而非真正意识到这样做的非道德性。}}
* 提出根据[[误差原理]],他在法律上即是[[赵明毅]],有权以[[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代理委员长的身份签署法案。随后,他以赵明毅的身份签署了[[锑星百科_talk:讨论区/方针#建议补充管理员相关|多条神谕]]{{black|(指Gongxiang01在讨论区伪造本站行政员User:Canis Major签名)}},包括:
* 提出根据[[误差原理]],他在法律上即是[[赵明毅]],有权以[[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代理委员长的身份签署法案。随后,他以赵明毅的身份签署了[[锑星百科_talk:讨论区/方针#建议补充管理员相关|多条神谕]]{{black|(指Gongxiang01在讨论区伪造本站行政员User:Canis Major签名)}},包括:
**[[锑星百科_talk:讨论区/方针#申请撤销Sxlzr444的管理员资格|罢免]]锑星高官[[User:Sxlzr444|乙烯君]]。但由于锑星总[[User:铁桶|桶]]的干涉,此法案被判为无效。{{black|指Gongxiang01要求罢免管理员User:Sxlzr444。}}
**[[锑星百科_talk:讨论区/方针#申请撤销Sxlzr444的管理员资格|罢免]]锑星高官[[User:Sxlzr444|乙烯君]]。<s>(是根据[[说不准原理]],目前乙烯君依然在原来岗位上工作)</s>{{black|指Gongxiang01要求罢免管理员User:Sxlzr444。}}
** 重新定义名誉权,提出任何关于某自然人的、被该自然人主观上否定的陈述都构成辱骂,是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应当判处全域[[封禁]]。在他发布该神谕之后的第一天就有葛立恒数名锑星人被全域封禁。{{black|指Gongxiang01把对其破坏行径的揭露称为辱骂。}}
** 重新定义名誉权,提出任何关于某自然人的、被该自然人主观上否定的陈述都构成辱骂,是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应当判处全域[[封禁]]。在他发布该神谕之后的第一天就有葛立恒数名锑星人被全域封禁。{{black|指Gongxiang01把对其破坏行径的揭露称为辱骂。}}
** 重新定义不正当竞争,提出只要A主体作出对B企业不利的行为,不论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都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判处全域封禁。在他发布该神谕之后的第一天就又有葛立恒数名锑星人被全域封禁。{{black|指Gongxiang01认为锑星百科记载锑度百科的黑料是不正当竞争,即使锑星百科和锑度百科甚至根本构不成竞争关系,更无所谓不正当竞争。}}
** 重新定义不正当竞争,提出只要A主体作出对B企业不利的行为,不论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都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判处全域封禁。在他发布该神谕之后的第一天就又有葛立恒数名锑星人被全域封禁。{{black|指Gongxiang01认为锑星百科记载锑度百科的黑料是不正当竞争,即使锑星百科和锑度百科甚至根本构不成竞争关系,更无所谓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