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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武器管理条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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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施工}}'''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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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内容==
==条例内容==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sup>5</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5</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5</sup>秒的任何类型的武器。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sup>5</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5</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5</sup>秒的任何类型的武器。
#严禁使用任何让生物中毒、迷幻、上瘾、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动力的化学武器。
#严禁使用具有传染性或者严重破坏性的生物武器。
#严禁使用具有传染性或者严重破坏性的生物武器。
#严禁使用剧烈干扰大气或地表环境、对星球轨道运行破坏的任何武器。
#严禁使用剧烈干扰大气或地表环境、对星球轨道运行破坏的任何武器。
#严禁使用任何让生物中毒的化学武器。
#严禁使用精准度极低、大范围散弹、随机发射、不瞄准的武器。
#如需要测试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扰到其他星球生物的地方测试,否则视为进攻。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干扰拦截、秒杀该执行人、秒杀该联合体等方式。
#严禁超大规模的制造原子弹、氢弹、[[反物质武器]]、[[反引力武器]]、[[完全核反应技术|完全核反应武器]]等武器。
#严禁储藏爆炸范围超过爆炸半径超过1×10<sup>6</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8</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6</sup>秒的进攻类型的武器。
#严禁大量储藏化学或物理性质严重不稳定的任何武器。
#在受到其他联合体进攻时,允许使用任何防御类型的武器,但是不能伤害无关的联合体。
#在防御是如果造成平宇严重破坏,必须在战争结束后修复平宇破坏。
#在实验室研究的可能造成严重破坏的物质,建议在研究结束立即合理的销毁。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强制执行等方式
[[Category:GSC(X)]]

於 2025年4月14日 (一) 06:44 的最新修訂

超強武器管理條例GSC(X)組織聯盟在GSC基礎時間110年時發布的一個用於管理平宇S1中的全體聯合體的單方麵條例,在多年間的管理效果非常好,於是在GSC基礎時間120年推廣到了平宇S2平宇S3,但是由於其他聯合體的實等和科等過強,管理程度非常差。

條例內容[編輯]

  1. 嚴禁隨意使用(測試除外)爆炸半徑超過1×105米、總釋放能量超過1×1015焦耳、持續傷害時間超過1×105秒的任何類型的武器。
  2. 嚴禁使用任何讓生物中毒、迷幻、上癮、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動力的化學武器。
  3. 嚴禁使用具有傳染性或者嚴重破壞性的生物武器。
  4. 嚴禁使用劇烈干擾大氣或地表環境、對星球軌道運行破壞的任何武器。
  5. 嚴禁使用精準度極低、大範圍散彈、隨機發射、不瞄準的武器。
  6. 如需要測試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擾到其他星球生物的地方測試,否則視為進攻。
  7. 如違反以上條例GSC會視情節輕重執行全員警告、干擾攔截、秒殺該執行人、秒殺該聯合體等方式。
  8. 嚴禁超大規模的製造原子彈、氫彈、反物質武器反引力武器完全核反應武器等武器。
  9. 嚴禁儲藏爆炸範圍超過爆炸半徑超過1×106米、總釋放能量超過1×1018焦耳、持續傷害時間超過1×106秒的進攻類型的武器。
  10. 嚴禁大量儲藏化學或物理性質嚴重不穩定的任何武器。
  11. 在受到其他聯合體進攻時,允許使用任何防禦類型的武器,但是不能傷害無關的聯合體。
  12. 在防禦是如果造成平宇嚴重破壞,必須在戰爭結束後修復平宇破壞。
  13. 在實驗室研究的可能造成嚴重破壞的物質,建議在研究結束立即合理的銷毀。
  14. 如違反以上條例GSC會視情節輕重執行全員警告、強制執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