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武器管理条例:修订间差异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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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 | '''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较差。 | ||
==条例内容== | ==条例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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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精准度极低、范围散弹、随机发射、不瞄准的武器。 | #严禁使用精准度极低、范围散弹、随机发射、不瞄准的武器。 | ||
#如需要测试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扰到其他星球生物的地方测试,否则视为进攻。 | #如需要测试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着可能干扰到其他星球生物的地方测试,否则视为进攻。 | ||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干扰 | #如违反以上条例GSC会视情节轻重执行全员警告、干扰拦截、秒杀该执行人、秒杀该联合体等方式。 | ||
#严禁超大规模的制造反物质武器、反引力武器、原子弹、氢弹、完全核反应武器等武器。 | #严禁超大规模的制造反物质武器、反引力武器、原子弹、氢弹、完全核反应武器等武器。 | ||
#严禁储藏爆炸范围超过爆炸半径超过1×10<sup>6</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8</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6</sup>秒的进攻类型的武器。 | #严禁储藏爆炸范围超过爆炸半径超过1×10<sup>6</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8</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6</sup>秒的进攻类型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