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武器管理条例:修订间差异

imported>Chlorous acid
imported>氢氰酸
撤销Chlorous acid讨论)的版本65997 仅限于平宇S1、S2、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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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内容==
==条例内容==
{{Black|首先点名批评吕正参铜质,他研发的武器基本没有符合规定的。}}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sup>5</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5</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5</sup>秒的任何类型的武器。
#严禁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sup>5</sup>米、总释放能量超过1×10<sup>15</sup>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sup>5</sup>秒的任何类型的武器。
#严禁使用任何让生物中毒、迷幻、上瘾、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动力的化学武器。
#严禁使用任何让生物中毒、迷幻、上瘾、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动力的化学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