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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武器管理条例」:修訂間差異

出自锑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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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施工}}'''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较差。
'''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w:c:zh.gxbk:GSC(X)组织联盟|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较差。


==条例内容==
==条例内容==

於 2022年8月11日 (四) 03:37 的修訂

超強武器管理條例GSC(X)組織聯盟在GSC基礎時間110年時發布的一個用於管理平宇S1的條例,目前推廣到了平宇S2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較差。

條例內容

  1. 嚴禁隨意使用(測試除外)爆炸半徑超過1*105米、總釋放能量超過1*1015焦耳、持續傷害時間超過1*105秒的任何類型的武器。
  2. 嚴禁使用任何讓生物中毒、迷幻、上癮、安眠、永久性失去行動力的化學武器。
  3. 嚴禁使用具有傳染性或者嚴重破壞性的生物武器。
  4. 嚴禁使用劇烈干擾大氣或地表環境、對星球軌道運行破壞的任何武器。
  5. 嚴禁使用精準度極低、範圍散彈、隨機發射、不瞄準的武器。
  6. 如需要測試武器,禁止在人群密集或著可能干擾到其他星球生物的地方測試,否則視為進攻。
  7. 如違反以上條例GSC會視情節輕重執行全員警告、干擾執行、對執行人進行秒殺、秒殺該聯合體等方式。
  8. 嚴禁超大規模的製造反物質武器、反引力武器、原子彈、氫彈、完全核反應武器等武器。
  9. 嚴禁大量儲藏爆炸範圍超過爆炸半徑超過1*106米、總釋放能量超過1*1018焦耳、持續傷害時間超過1*106秒的進攻類型的武器。
  10. 嚴禁儲藏化學或物理性質嚴重不穩定的任何武器。
  11. 在受到其他聯合體進攻時,允許使用任何防禦類型的武器,但是不能傷害無關的聯合體。
  12. 在防禦是如果造成平宇嚴重破壞,必須在戰爭結束後修復平宇破壞。
  13. 在實驗室研究的可能造成嚴重破壞的物質,建議在研究結束立即合理的銷毀。
  14. 如違反以上條例GSC會視情節輕重執行全員警告、強制執行等方式。
  15. 歡迎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