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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武器管理条例是GSC(X)组织联盟在GSC基础时间110年时发布的一个用于管理平宇S1的条例,目前推广到了平宇S2和平宇S3,但是目前的管理程度较差。
条例内容
- 禁止随意使用(测试除外)爆炸半径超过1*104米、释放能量超过1*1016焦耳、持续伤害时间超过1*108秒的任何类型的物理武器
- 严禁使用具有传染性或者严重破坏性的生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