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锑星百科:讨论区/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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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前言== 超理已经具有几年的历史,在不同时期接触超理的人,其理念存在分歧,是在所难免的。随着锑星百科贡献者的增加,之前凭经验达成的共识,恐怕不能较好地应对现在的社区管理情况。所以,为了更好地协调各位超理学者的创作,促进锑星百科的扩充和完善,应该制定一套明确的社区规范。 该规范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应该禁止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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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超理已经具有几年的历史,在不同时期接触超理的人,其理念存在分歧,是在所难免的。随着锑星百科贡献者的增加,之前凭经验达成的共识,恐怕不能较好地应对现在的社区管理情况。所以,为了更好地协调各位超理学者的创作,促进锑星百科的扩充和完善,应该制定一套明确的社区规范。


该规范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应该禁止哪些内容
*不鼓励哪些内容
*鼓励哪些内容
*在哪些情况下进行封禁
*对于同一条目,各创作者创作和修改的权利
*超理对象和隐私、名誉权的关系
*如何处理超理与“圈外”内容的联动
等等
在此,向各位超理学者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内容:
[[锑星百科:超理准则]]
[[锑星百科:超理]]
锑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6%85%E7%90%86/5460432?fr=aladdin 超理]
——[[User:Sxlzr444|Sxlzr444]](乙烯君),[[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
==回复1==
纯属个人胡思乱想:
3.鼓励多元创作:超化学以外的其他学科,超实验,等。
4.发现灌水、破坏者时,参考对“[[User:刘帝凡|刘帝凡]]风波”的处理。(有种英美法系的感觉[滑稽])若一个用户的很多主创词条都被打上了黄色或红色通知,一直不回来修缮,也未作出说明或无特殊情况,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封禁惩罚呢?
5.修缮完全没问题;破坏的直接用撤销功能顶回去就行了。但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二人都对同一题目进行创作,但内容截然不同,都很有质量。此时,是不是可以将两篇创作设为“平行分支”?(胡思乱想)
[[File:分支.jpeg|thumb|“分支”示意]]
6.如果只是贴吧吧友、生活中的朋友,在相互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超理化,需要在页面头部打出类似这样的告示:
.
.
.
{{Notice|我已同意[[User:A|A]]对我进行超理化创作。[[File:分支.jpeg|thumb|聊天记录(假装是)]]<br/><br/><br/>——[[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6:27 (UTC)<br/><br/><br/>[[User:Wyz 2015|Wyz 2015]]所言属实。<br/><br/><br/>——[[User:A|A]] (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6:27 (UTC)|black|lightgreen}}
或者:
{{Notice|我欢迎[[锑星人]]们对我进行超理化创作。<br/><br/>——[[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6:27 (UTC)|black|lightgreen}}
之后,这个词条只允许公告里明示授权的人和管理员进行修改,对其他人锁定。
但如果是新闻人物,比如[[赵明毅|赵大师]],[[杨启彪]]等。对其超理化创作,是不是可以视为我们在对新闻人物进行评论,不需要有过多顾虑;除非他们找上门要求删除?
7.搞联动挺有意思的呀。(什么是联动?联合行动?那不是要两方都动起来吗?[滑稽])不过在本圈内,要以超理化创作为主。
——[[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6:27 (UTC)
:关于真实人物的超理化,我认为只应允许对公众人物进行。因为只有小圈子里知道的人无论如何超理化,对其他用户来说都与纯虚构人物没有区别。总的来说,超理化非公众人物没有好处,只有不便,不应允许。
:对公众人物的超理化,也应仅限于讽刺其实际中的所作所为,不能无中生有。
:关于多人编辑同一文章,我认为无须多虑。除非反复来回修改造成编辑战。
:大量添加低质量内容,屡教不改,也应视为破坏。--[[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11:50 (UTC)
:哦,对了,还有个问题:
:是否要鼓励将贴吧里的精品帖子搬运到这里?之前翻阅精品区,发现很多帖子都遭到了锑度不同程度的吞楼,最惨的被吞得只剩1F。为了能将超理学家们的佳作完好地保存下来,是不是可以鼓励“备份”精品帖子到这里?——[[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13:56 (UTC)
::我认为可以鼓励搬运。原作者禁止转载的除外。--[[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4:26 (UTC)
==回复2==
先谈一下在我眼里处于风口浪尖的正价氟。
因为这东西出现在中考题里面,我才发现了这个地方,所以我刚来的时候是带着仇恨来的。
这作为优质超理,我主张保留但是限制使用,其他物质也应如此,在发表超理时,应该打上“超理勿信”这样的标签。
而且,含有脏话和不堪入目内容的应该全部删除。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包括但不限于氟的任何元素进行侮辱。
[[User:Nine and Nineteen|Nine and Nineteen]]([[User talk:Nine and Nineteen|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3:28 (UTC)
:下次记得加个标题。
:侮辱元素?范围太小了吧?禁止侮辱任何“对象”如何?[滑稽]
:——[[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3:48 (UTC)
:“侮辱元素”这个命题本来就不成立,物质不存在人格,对物质的描述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认为是侮辱。
:对于禁止一切脏话和人身攻击,我赞成,并且运用化学(超理)物质及其谐音进行侮辱也应被严格禁止。
:[[User:Sxlzr444|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4:12 (UTC)
其实。。。我是说的脏话问题和超理与学术之间必须有间隔。表达不妥见谅。[[User:Nine and Nineteen|Nine and Nineteen]]([[User talk:Nine and Nineteen|留言]]) 2020年8月6日 (四) 01:40 (UTC)
::(回复上方)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等锑民,基于娱乐、恶搞目的创作的超理,会故意令其与真正学术模棱两可吗?这一点在《[[锑星百科:超理准则|超理准则]]》里也有强调,网络上流传比较广的对“超理”的介绍也有提及。——[[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6日 (四) 03:51 (UTC)
(回复上方)那为什么超理进入了中考题???一个是因为出题老师的问题,另外就是为什么他会认为超理是可信的呢?那说明问题还是出在超理规范的不完整上。[[User:Nine and Nineteen|Nine and Nineteen]]([[User talk:Nine and Nineteen|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0:33 (UTC)
::老师很可能根本不知道“超理”为何物,纯粹是因为命题人犯错,审核不过关,才出现的。
::话说大型考试考卷出现错误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几年前某地的高考理综卷还认为:“酶只可以是蛋白质”呢!
::——[[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1:41 (UTC)
::但是为什么会认为超理是真实???[[User:Nine and Nineteen|Nine and Nineteen]]([[User talk:Nine and Nineteen|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4:55 (UTC)
:::我认为,更可能是:老师认识有误,出了错题。被其他人讽作“超理”(就像赵大师本人也没承认过自己的锑论是“超理”一样)。哪里有证据表明这个老师有接触“超理”呢?——[[User:Wyz 2015|Wyz 2015]] ([[留言墙:Wyz 2015|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5:15 (UTC)
== 几点看法 ==
# 封禁只应用于应对破坏。
# 应建立快速删除制度,用于无内容页面、包含敏感内容的页面、泄漏个人隐私的页面。
# 其他质量过低的页面,使用删除模板即可。
--[[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4:38(UTC)
=== 是否应建立和字数相关的快速删除制度? ===
仿照维基百科,如果条目字数之和不超过25(字母和数字算半个字,格式符号不计入),就使用快速删除;大于25小于100的则添加“内容过少”的通知,令其进行扩充,长期内容不足也予以删除。
我认为这样可以减少无意义内容的产生,并鼓励进行创新思考。
—-[[User:Sxlzr444|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留言]]) 2020年10月17日 (星期六) 08:40 (UTC)
:以字数为判据,实在是很机械。
:#本维基里没有机器人。字数是否达标终究还是靠人自己数。
:#既然只能人工审核,用户完全可以在浏览后作出综合评价,提请快速删除。
:另外,是不是要明确一下上面提到的一些关于“期限”的概念?这是我的提议:
:*快速删除——半天。半天内无人反对,则删除。
:*删除——10天——这是[[Template:Delete|已有的]]。
:*长期——1年。聚沙成塔,我想,可能有一部分词条,需要长期地“积小”才能“成大”吧。
:——[[User:Wyz 2015|Wyz 2015]] 2020年10月17日 (星期六) 10:56 (UTC)
::我认为“快速删除”适用于应对那些毫无内容的条目,但字数并不是最关键的。完全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条目,以及包含侮辱他人内容的条目等,也应该适用快速删除。执行方面,应该是管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删除。
::删除分两级别即可,快速删除和普通删除(10天缓冲期)。
::此外,快速删除还应满足条件:无法改进。如果有改进的余地,就应该留出缓冲期,除非内容涉及侮辱、泄露隐私等非法内容。至于你说的“长期”,用那几个改进通知即可。--[[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10月18日 (星期日) 08:14 (UTC)
::我认为以字数来判别是十分行之有效的。25字在汉语说明性文字中略多于一句话的字数,如果一个条目只有一句话,那么很难认为创建者是用心创作的。须知:锑星百科事实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百科”,不仅有对于现有超理的收录,更多的是一个创作的平台。100字则是4-5句话,可以对一个事物的来龙去脉进行概述,如果要保持词条的完整性,100字是必要的。至于实际操作量,由于锑星百科不是很流行,人工审核是可以满足要求的。
::快速删除的概念就是发现后立即删除。如果一篇文章全文是胡言乱语、充满争议内容或者不堪入目,那么显然不能在wiki中存在,这是不需要讨论的。 --[[User:Sxlzr444|Sxlzr444]](此签名由[[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补充)
== 除强制性的规范外,还应有非强制性的指导 ==
'''一个建议性的指导也是必须有的。包含那些不宜强制规定的内容。'''
===回复===
我认为以下内容是不鼓励或者说是应该限制的:
1、单纯的文字游戏,包括字母守恒定律、汉字的化学谐音等
文字游戏在好的超理中当然也可以出现,但是不能单纯的进行文字游戏。强行拆解单词的字母守恒定律会让人觉得牵强附会,而谐音的滥用则影响作为汉语的可阅读性。同时,这也是没有创新的表现。
2、对他人内容进行删改
我认为在社区中创作者并没有对自己内容的独占权,他人可以引用、可以进行补充,但是随意删改别人的创作则并不合适。只有在原文自相矛盾,以及涉及碲球知识时出错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删改。所以,建议删改他人内容的时候,一定要给出明确的理由。
——[[User:Sxlzr444|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留言]]) 2020年8月7日 (五) 02:56 (UTC)
:我认为对他人内容进行修改应该允许,否则就失去了维基的意义。只要不改动核心设定,细节应该是任何人都可以改的。如果能减少矛盾或增加趣味性,这样的修改不应限制。--[[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6:22 (UTC)
:我反对的“删改”是指删除别人没有错误或不适合内容的文字,以及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单纯的置换单词。--[[User:Sxlzr444|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14:32 (UTC)
::无理由删除不是应该限制,而是应该禁止。遇到无理由删除的,直接回退即可。单纯置换单词完全是文字游戏,即使是原创,也属于被限制的内容。--[[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18:12 (UTC)
==关于“封禁”的……==
这是我在[[Template talk:封禁]]里说的,转到这里。
<pre>我的看法
既被判处封禁,就该立即执行。哪还需要所谓的“即将封禁”的提示呢?
我觉得可以把封禁决定公告出来,就像学校校方会向全校同学宣布对严重违纪的学生的处分决定一样。这可能也是明确社区规则的一种方法。
——Wyz 2015 (留言) 2020年9月19日 (星期六) 14:58 (UTC)
</pre>
——[[User:Wyz 2015|Wyz 2015]] ([[User talk:Wyz 2015|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06:49 (UTC)
== 关于破坏行为的定量处罚标准 ==
小规模的无意义编辑进行撤销即可,没有必要封禁。如果连续多次(具体标准待讨论),为封禁等级A。
破坏行为指大规模添加无意义内容,删除原有内容,第一次为封禁等级A,如果多次根据累计次数酌情+1/+2级(具体标准待讨论)。
带有不良信息,即污秽语言、政治敏感、严重争议性话题、侵犯权益,则封禁等级+1,其中政治敏感和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再+1。
重要模版页面及有重大纪念意义页面、指导性页面,封禁等级+1。
广告宣传,封禁等级+2。
匿名用户,封禁等级+1。
=== 封禁等级表 ===
*A:1天
*B:3天
*C:1周
*D:2周
*E:1月
*F以上,待讨论,3月/半年/1年或永久。
== 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条目收录在此是否合适? ==
如《[[锌鑵病毒]]》和《[[漂白剂]]》。
毕竟疫情还没过去,现在就把这个东西娱乐性地“超理”化,似乎不太合适。
——[[User:Wyz 2015|Wyz 2015]] 2020年12月20日 (星期日) 05:57 (UTC)
== 关于滥用“锑”字 ==
目前本网站“锑”字出现频率极高,是否应该调整?——[[User:Zhenlige|Zhenlige]]([[User talk:Zhenlige|讨论]]) 2021年2月2日 (二) 08:10 (UTC)
:如果需要用到,就应该用;强行使用的,将被视为文字游戏。不必为一个字设置规则。--[[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讨论]]) 2021年2月2日 (二) 22:29 (UTC)
== 建议进行定期修订 ==
我在写的时候忽视了完全删除条目内容的情况,以及破坏重要页面应该加重处罚等情况,想要进行修改。
:————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1年6月16日 (三) 12:15 (UTC)
:我认为现有的封禁方针有问题。'''封禁不是处罚,而是防止破坏的手段。'''因此,封禁时间不应由破坏程度决定,而应由该帐号是否还可能作出有益编辑决定。对于明显的破坏用帐号,应该一旦发现就永久封禁;其他情况则限于防止破坏即可。--[[User:Canis Major|Canis Major]]([[User talk:Canis Major|讨论]]) 2021年6月20日 (日) 10:44 (UTC)
== 说明错误? ==
“说明”章节中,写的是“此条目为'''锑星百科社区规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向全体社区用户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则于2021年4月1日0:00(北京时间)开始正式实施”,多写了一个“规”字,需要删掉。而且用来表达时间的冒号应该是英文冒号“:”而不是中文冒号“:”。——[[User:氢氰酸|氢氰酸]]([[User talk:氢氰酸|讨论]]) 2022年3月8日 (二) 02:36 (UTC)
== 序号出错 ==
在‘六、保护’的条目中,‘按照...进行保护后’中的序号都是5-数字,但是本条目的所有序号都是6-数字。
例如第四行的内容:'''6-4'''.对于按照'''5-3'''进行保护后情况仍未得到改善的条目,进行仅限管理员的保护。(出错的内容已加粗)
————————[[User:GSC.yc.1275|GSC.yc.1275]] 2022年3月18日 (五) 07:39 (UTC)
== 关于一些事 ==
在锑星百科不要看谁反感就把他的真名和身份证号爆出来,另外锑百不接受带有个人主观色彩和冒犯的内容。
:如果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会根据社区规范从重处理。 —————锑星大学研究员[[User:Sxlzr444|乙烯君Sxlzr444]]([[User talk:Sxlzr444|讨论]])发表于 2022年7月14日 (四) 10:03 (UTC)
== 关于“关于一件事” ==
为什么有的人会认为锑星百科上会出现“用户真名和身份证号被爆的现象”和所谓“个人主观色彩”和“冒犯”的内容?若此类现象真实存在,请给出证据。万分感谢!<br>
我还是很好奇,是“(猴星人)喜欢去会员制餐厅”、“(猴星人)认为人有三大欲望”是“主观”了,“冒犯”了,还是“(猴星人)认为孙硝氚是万恶之源”、“(猴星人)认为后铈真实存在”有“主观”,“冒犯”的成分?<br>
<del>还是说,有少数猴星人已经进化出了较高的智商,找到了锑星百科并想方设法为其同胞辩解呢?</del><br>
——[[User:阿斯兰二号机|阿斯兰二号机]]([[User talk:阿斯兰二号机|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13:23 (UTC)

2023年6月15日 (四) 08:14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