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修订间差异
imported>Sxlzr444 那就是一句废话。需要有具体措施规范,这些措施在现有的规范中已经存在。比如“鼓励创作,法无禁止皆可为”就是具体保障的内容。可惜被某人无端指责为“自欺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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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纲与原则=== | ===一、总纲与原则=== | ||
1-1.本wiki为超理创作和相关讨论之平台。在本wiki进行超理创作即视为对超理亚文化表达认同。 | |||
1-2.本wiki及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各用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https://www.fandom.com/zh/terms-of-use-zh 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全域规定。如存在冲突,以法律法规>Fandom规定>本wiki社区规范的效力处理。 | |||
1-3.本wiki是非恶意性的。 | 1-3.本wiki是非恶意性的。锑星百科不主动引起与超理无关之冲突,也不参与此类冲突。 | ||
1-4.本wiki是非政治性的,不是政治理念的实验、实践场所。 | |||
1-5.本wiki内容纯属虚构与娱乐,请勿信以为真或在现实中进行模仿。请勿向相关知识基础不足的人士进行宣传。 | 1-5.本wiki内容纯属虚构与娱乐,请勿信以为真或在现实中进行模仿。请勿向相关知识基础不足的人士进行宣传。不遵守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本wiki已尽告知义务,因此本wiki与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 ||
1-6.本wiki为非盈利性质,拒绝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相关内容。 | 1-6.本wiki为非盈利性质,拒绝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相关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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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于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一般不允许随意转载或编辑。各条目可能有各自的转载或编辑许可,如果声明为共同创作,则可以在不违反社区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编辑。 | 2-2.对于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一般不允许随意转载或编辑。各条目可能有各自的转载或编辑许可,如果声明为共同创作,则可以在不违反社区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编辑。 | ||
===三、收录内容=== | ===三、收录内容=== | ||
3-1.锑星百科收录超理内容,包括原创、二次创作以及符合著作权相关规定的转载内容。 | |||
3-2.本wiki所收录的超理内容指确具充分创意或充分娱乐性,且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文化创作: | |||
# | #在一定科学基础下对科学的适当恶搞。<!-- 最基础的超理——虚构元素和物质应该算这种--> | ||
# | #对民科、伪科学、反科学人物和事件的适当合理调侃与讽刺。 | ||
# | #对现实中事物在超理世界观下的“改编”。<!-- “奥林匹克运动会”应该算这种--> | ||
# | #对与科学有关,值得尊敬的人<!-- 拉瓦锡 -->、事、物<!-- 三锑 -->的致敬。 | ||
# | #与现实超理社区存在联系,且内容适当。<!-- 如一切[[:Category: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锑度]]等对超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 | ||
# | #在超理世界观下。<!-- 有些被认为是超理的内容实际上不在超理世界观下(如“邋夏遢列原理”),因此这一点不能作为判定超理的必要条件。 --> | ||
3-3.锑星百科不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这些内容按照本规范第七章,均应被删除: | |||
# | #具过大争议性或敏感性、乃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涉及现实中的政治的内容、淫秽色情内容等)。 | ||
# | #广告内容。广告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民科自我宣传等。 | ||
# | #被当真时会造成伤害的内容。 | ||
# | #对无关科学与超理之其他个人、社区的挑衅、无端攻击,或是在锑星百科参与上述个人、社区有关争端的。 | ||
# | #对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构成严重侵犯的内容。 | ||
# | #不实的非超理内容。 | ||
# | #不具讽刺性、敬意、创意性、娱乐性的内容。该类内容称作无意义内容或质量过低内容。对现实内容(如真实元素、化合物及其物化性质)的语、文简单查找替换等均系此类。<!-- 暂时先用现成的。这东西确实需要明确一下--> | ||
3-4.本wiki坚决反对一切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 | 3-4.本wiki坚决反对一切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用户参与本wiki即视为遵从本条规定。反对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是超理圈的共识,任何支持民科、伪科学、反科学等的内容均不是超理内容。 | ||
3-5.本wiki鼓励原创内容,特别是内容翔实、设定完整、具有新意的内容。 | 3-5.本wiki鼓励原创内容,特别是内容翔实、设定完整、具有新意的内容。 | ||
3-3.本wiki不鼓励 | 3-3.本wiki不鼓励低质量内容,此类内容不宜在主页面或超理文献等命名空间下发表。 | ||
3-6.本wiki欢迎转载内容,但如果进行大段或全篇引用,须经原作者许可。 | 3-6.本wiki欢迎转载内容,但如果进行大段或全篇引用,须经原作者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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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 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 ||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 |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 这条规矩没有合理性。有许多编辑虽然是善意的,但可能是出于误解或奇怪的个人思想等原因降低了作品的质量,理应回退。——~~~~~ -->多次回退他人的非恶意、不违规之编辑,且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可能会被视为挑起编辑战。对于破坏的定义参见第九章。 | ||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 |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等。 | ||
===五、讨论=== | ===五、讨论=== | ||
5-1.讨论区包括主条目下方的评论区、个人博客下方的评论区、<s>用户页及其留言区</s> | 5-1.讨论区包括主条目下方的评论区、个人博客下方的评论区、<s>用户页及其留言区</s>用户留言墙和“xxx_talk”名字空间。其中前二者统称评论区、最后一种也称讨论页。 | ||
5-2.讨论区较为自由,对于条目 | 5-2.讨论区较为自由,对于条目、博客、用户或社区的意见、建议、感想、吐槽等等任何与之有关的内容均可发布,但仍需遵守社区规范与原则。 | ||
5-3.在讨论页进行发言应当签名。禁止在讨论页冒用他人签名<!-- Gongxiang01-->。 | |||
5-4.讨论页的发言他人禁止编辑,但 | 5-4.讨论页的发言他人禁止编辑,但修正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清除违规内容和对违规行为进行警示除外。<!-- 如[[:File:社区规范 用户页面反例.png|这个]]--> | ||
5-5.管理员有义务在讨论中引导新用户了解超理和锑星百科,帮助新人更好地进行超理创作。 | |||
5-6.讨论中,用户可以通过投票表达意见,共同参与锑星百科的建设。有关本wiki中创作内容和模板产生争论且无法协调时,通过投票表决。 | |||
===六、保护=== | ===六、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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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对于按照6-7进行保护后,相关争议内容已不存在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 6-8.对于按照6-7进行保护后,相关争议内容已不存在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 ||
6-9.对于重要模板页面,如大量使用之模板或首页内容,进行全保护。 | |||
6-10.对于 | 6-10.对于超理介绍、超理社区规范、首页内容等重要指导性条目,进行全保护。 | ||
6-11.对于 | 6-11.对于转载内容的授权许可,进行全保护。 | ||
6-12 | 6-12.在本wiki遭遇严重破坏等情况时,管理员可以联系Fandom官方申请进行全域半保护等措施。 | ||
===七、删除=== | ===七、删除=== | ||
7-1.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删除 | 7-1.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删除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条目、文件、讨论区等页面和内容: | ||
# 违反 | # 违反各用户所在国法律法规、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规定。 | ||
# 是伪科学、 | # 是伪科学、反科学、商业宣传、与超理社区无关之广告等。 | ||
# 侵犯他人 | #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
# 完全没有 | # 完全没有实际内容<!-- 需要自行判断,强行规定20字符过于死板。-->。 | ||
# | # 政治有害和敏感。 | ||
# 引起重大社会争议。 | # 引起重大社会争议。 | ||
7-2.对于 | 7-2.对于质量过低、实际内容过少,或存在可能侵犯权益、存在争议的页面,使用Delete模板进行警示。任何用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给条目添加Delete模板。每周六管理员应对所有包含Delete模板的条目进行判断:如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将被删除;如不实,管理员有权删除Delete模板并采取措施制止Delete模板的滥用。<!-- 就像Backrooms这么来好了--> | ||
7-3.对于内容重复,且不适合作为重定向页的页面,进行删除。 | 7-3.对于内容重复,且不适合作为重定向页的页面,进行删除。 | ||
7-4.出于维护目的删除 | 7-4.出于维护目的删除页面,包括删除无效模板、错误的重定向页、无法使用且无意义的图片和其他类似页面。 | ||
===八、封禁=== | ===八、封禁=== | ||
8-1.封禁指禁止某用户进行编辑、移动、讨论等操作,是一种处罚行为 | 8-1.封禁指禁止某用户进行编辑、移动、讨论等操作,是一种处罚行为和防止破坏的手段<!-- 参见之前的讨论-->。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封禁用户。 | ||
8- | 8-2.编辑时,增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稳定,宣传伪科学、广告等商业性的相关内容的用户,进行6个月(含)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其编辑讨论页。 | ||
8-3.用户添加无意义内容的,进行警告。屡教不改者,<s>按8-4进行封禁</s>封禁1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周。 | |||
8- | 8-4.用户进行编辑战、侮辱、侵权或添加引起重大社会争议内容的,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的,封禁3-7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个月。 | ||
8-5.用户冒充他人签名,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或影响恶劣的,予以封禁7-30天。 | |||
8-6.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可通过留言墙向管理员申诉。若申诉理由合理,管理员应视情况缩短或解除封禁。但禁止编辑讨论页的用户进行的任何形式申诉(或类似尝试)均不予受理<!-- 明确一下可以申诉,但针对Gongxiang01这种又要有直接判死刑的方式-->。 | |||
8-7.对破坏者进行6个月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申诉。破坏者使用傀儡账号(小号)规避处罚,则永久封禁。本wiki对于破坏及破坏者的定义见第九章。 | |||
=== 九、反破坏 === | === 九、反破坏 === | ||
9-1.破坏指对本wiki出于恶意进行的编辑,其行为包括扰乱本wiki秩序、妨碍用户正常阅读和编辑等。进行破坏的用户即为破坏者。 | |||
9-2.破坏者的特征包括:多次警告和/或处罚后仍不悔改、滥用傀儡账号(小号)<!-- Xtmfd -->、使用恶意程序<!-- Gongxiang01 -->等。 | |||
9-3.与其他用户恶意争论往往是破坏者进行“钓鱼”式攻击、破坏社区的方式之一,对于破坏者最好的方法是不参与其争论、回退破坏行为并联系管理员。在必要时,对破坏者说明法律法规、Fandom规定、社区规范等规定除外。 | |||
9-4.破坏者属于本wiki不欢迎之人,在本wiki没有编辑、讨论、交流、申诉等社区成员之权利。 | |||
9-5.破坏者是本wiki甚至多个网络平台<!-- "多个网络平台"指的就是Gongxiang01-->共同的威胁。本wiki全体用户应共同抵制和应对破坏者及其破坏行为,在必要时可以与其他网络平台合作以应对。 | |||
===十、其他=== | ===十、其他=== | ||
10-1.本wiki | 10-1.本wiki用户应注册Fandom账号,便于进行社区讨论。 | ||
10-2.各用户若对本《规 | 10-2.各用户若对本《规范》有意见,可在讨论区提出。若意见合理,可在执行时作为参考。 | ||
10-3.对于本《规范》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管理员发现或经任何社区成员要求后可以立刻修改。 | |||
10-4.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管理员可以组织社区用户讨论本《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本《规范》做修改。 |
2024年7月18日 (四) 12:03的版本
原社区规范制定至今已经三年。现在本人认为有必要进行修订,并且已经对一部分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欢迎多多讨论。
修订案
一、总纲与原则
1-1.本wiki为超理创作和相关讨论之平台。在本wiki进行超理创作即视为对超理亚文化表达认同。
1-2.本wiki及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各用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全域规定。如存在冲突,以法律法规>Fandom规定>本wiki社区规范的效力处理。
1-3.本wiki是非恶意性的。锑星百科不主动引起与超理无关之冲突,也不参与此类冲突。
1-4.本wiki是非政治性的,不是政治理念的实验、实践场所。
1-5.本wiki内容纯属虚构与娱乐,请勿信以为真或在现实中进行模仿。请勿向相关知识基础不足的人士进行宣传。不遵守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本wiki已尽告知义务,因此本wiki与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本wiki为非盈利性质,拒绝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相关内容。
二、授权许可
2-1.对于除“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下条目的所有条目,均按照CC-BY-SA协议,但管理员有权依规范限制部分内容的编辑权。
2-2.对于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一般不允许随意转载或编辑。各条目可能有各自的转载或编辑许可,如果声明为共同创作,则可以在不违反社区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编辑。
三、收录内容
3-1.锑星百科收录超理内容,包括原创、二次创作以及符合著作权相关规定的转载内容。
3-2.本wiki所收录的超理内容指确具充分创意或充分娱乐性,且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文化创作:
- 在一定科学基础下对科学的适当恶搞。
- 对民科、伪科学、反科学人物和事件的适当合理调侃与讽刺。
- 对现实中事物在超理世界观下的“改编”。
- 对与科学有关,值得尊敬的人、事、物的致敬。
- 与现实超理社区存在联系,且内容适当。
- 在超理世界观下。
3-3.锑星百科不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这些内容按照本规范第七章,均应被删除:
- 具过大争议性或敏感性、乃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涉及现实中的政治的内容、淫秽色情内容等)。
- 广告内容。广告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民科自我宣传等。
- 被当真时会造成伤害的内容。
- 对无关科学与超理之其他个人、社区的挑衅、无端攻击,或是在锑星百科参与上述个人、社区有关争端的。
- 对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构成严重侵犯的内容。
- 不实的非超理内容。
- 不具讽刺性、敬意、创意性、娱乐性的内容。该类内容称作无意义内容或质量过低内容。对现实内容(如真实元素、化合物及其物化性质)的语、文简单查找替换等均系此类。
3-4.本wiki坚决反对一切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用户参与本wiki即视为遵从本条规定。反对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是超理圈的共识,任何支持民科、伪科学、反科学等的内容均不是超理内容。
3-5.本wiki鼓励原创内容,特别是内容翔实、设定完整、具有新意的内容。
3-3.本wiki不鼓励低质量内容,此类内容不宜在主页面或超理文献等命名空间下发表。
3-6.本wiki欢迎转载内容,但如果进行大段或全篇引用,须经原作者许可。
3-7.本Wiki中收录的文字应容易识别为“超理”。若是创作内容具有混淆性,或是转载民科等伪科学言论,应注明不是真实内容,或在文章中做一些“加工”,使之能被明确识别。
四、编辑
4-1.本wiki鼓励用户进行超理创作,法不禁止皆可为。
4-2.请尊重他人的创作。
4-3.请确认您的编辑是出于善意,而非恶意的。
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多次回退他人的非恶意、不违规之编辑,且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可能会被视为挑起编辑战。对于破坏的定义参见第九章。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等。
五、讨论
5-1.讨论区包括主条目下方的评论区、个人博客下方的评论区、用户页及其留言区用户留言墙和“xxx_talk”名字空间。其中前二者统称评论区、最后一种也称讨论页。
5-2.讨论区较为自由,对于条目、博客、用户或社区的意见、建议、感想、吐槽等等任何与之有关的内容均可发布,但仍需遵守社区规范与原则。
5-3.在讨论页进行发言应当签名。禁止在讨论页冒用他人签名。
5-4.讨论页的发言他人禁止编辑,但修正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清除违规内容和对违规行为进行警示除外。
5-5.管理员有义务在讨论中引导新用户了解超理和锑星百科,帮助新人更好地进行超理创作。
5-6.讨论中,用户可以通过投票表达意见,共同参与锑星百科的建设。有关本wiki中创作内容和模板产生争论且无法协调时,通过投票表决。
六、保护
6-1.保护指限制相关条目的编辑和移动,管理员有权对条目进行保护。
6-2.保护分为半保护(仅限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和全保护(仅限管理员编辑)两种。
6-3.对于负面编辑较多或有编辑战倾向的条目,进行半保护。
6-4.对于按照6-3进行保护后情况仍未得到改善的条目,进行全保护。
6-5.对于按照6-3进行保护后情况得到改善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6-6.对于按照6-4进行保护后1月的条目,保护等级变更为半保护。
6-7.对于存在争议倾向的条目,进行保护。
6-8.对于按照6-7进行保护后,相关争议内容已不存在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6-9.对于重要模板页面,如大量使用之模板或首页内容,进行全保护。
6-10.对于超理介绍、超理社区规范、首页内容等重要指导性条目,进行全保护。
6-11.对于转载内容的授权许可,进行全保护。
6-12.在本wiki遭遇严重破坏等情况时,管理员可以联系Fandom官方申请进行全域半保护等措施。
七、删除
7-1.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删除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条目、文件、讨论区等页面和内容:
- 违反各用户所在国法律法规、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规定。
- 是伪科学、反科学、商业宣传、与超理社区无关之广告等。
-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完全没有实际内容。
- 政治有害和敏感。
- 引起重大社会争议。
7-2.对于质量过低、实际内容过少,或存在可能侵犯权益、存在争议的页面,使用Delete模板进行警示。任何用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给条目添加Delete模板。每周六管理员应对所有包含Delete模板的条目进行判断:如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将被删除;如不实,管理员有权删除Delete模板并采取措施制止Delete模板的滥用。
7-3.对于内容重复,且不适合作为重定向页的页面,进行删除。
7-4.出于维护目的删除页面,包括删除无效模板、错误的重定向页、无法使用且无意义的图片和其他类似页面。
八、封禁
8-1.封禁指禁止某用户进行编辑、移动、讨论等操作,是一种处罚行为和防止破坏的手段。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封禁用户。
8-2.编辑时,增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稳定,宣传伪科学、广告等商业性的相关内容的用户,进行6个月(含)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其编辑讨论页。
8-3.用户添加无意义内容的,进行警告。屡教不改者,按8-4进行封禁封禁1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周。
8-4.用户进行编辑战、侮辱、侵权或添加引起重大社会争议内容的,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的,封禁3-7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个月。
8-5.用户冒充他人签名,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或影响恶劣的,予以封禁7-30天。
8-6.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可通过留言墙向管理员申诉。若申诉理由合理,管理员应视情况缩短或解除封禁。但禁止编辑讨论页的用户进行的任何形式申诉(或类似尝试)均不予受理。
8-7.对破坏者进行6个月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申诉。破坏者使用傀儡账号(小号)规避处罚,则永久封禁。本wiki对于破坏及破坏者的定义见第九章。
九、反破坏
9-1.破坏指对本wiki出于恶意进行的编辑,其行为包括扰乱本wiki秩序、妨碍用户正常阅读和编辑等。进行破坏的用户即为破坏者。
9-2.破坏者的特征包括:多次警告和/或处罚后仍不悔改、滥用傀儡账号(小号)、使用恶意程序等。
9-3.与其他用户恶意争论往往是破坏者进行“钓鱼”式攻击、破坏社区的方式之一,对于破坏者最好的方法是不参与其争论、回退破坏行为并联系管理员。在必要时,对破坏者说明法律法规、Fandom规定、社区规范等规定除外。
9-4.破坏者属于本wiki不欢迎之人,在本wiki没有编辑、讨论、交流、申诉等社区成员之权利。
9-5.破坏者是本wiki甚至多个网络平台共同的威胁。本wiki全体用户应共同抵制和应对破坏者及其破坏行为,在必要时可以与其他网络平台合作以应对。
十、其他
10-1.本wiki用户应注册Fandom账号,便于进行社区讨论。
10-2.各用户若对本《规范》有意见,可在讨论区提出。若意见合理,可在执行时作为参考。
10-3.对于本《规范》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管理员发现或经任何社区成员要求后可以立刻修改。
10-4.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管理员可以组织社区用户讨论本《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本《规范》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