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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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实超理社区存在联系,且内容适当。<!-- 如一切[[:Category: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锑度]]等对超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 | #与现实超理社区存在联系,且内容适当。<!-- 如一切[[:Category: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以超理社区用户为原型的条目]],[[锑度]]等对超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实体。--> | ||
#在超理世界观下。<!-- 有些被认为是超理的内容实际上不在超理世界观下(如“邋夏遢列原理”),因此这一点不能作为判定超理的必要条件。 --> | #在超理世界观下。<!-- 有些被认为是超理的内容实际上不在超理世界观下(如“邋夏遢列原理”),因此这一点不能作为判定超理的必要条件。 --> | ||
3-3.锑星百科不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这些内容按照本规范第七章,均应被删除: | 3-3.锑星百科不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这些内容按照本规范第七章,均应被删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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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 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 ||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多次回退他人的非恶意、不违规之编辑,且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可能会被视为挑起编辑战。对于破坏的定义参见第 |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多次回退他人的非恶意、不违规之编辑,且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可能会被视为挑起编辑战。对于破坏的定义参见第九章。 | ||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等。 |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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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管理员有义务在讨论中引导新用户了解超理和锑星百科,帮助新人更好地进行超理创作。 | 5-5.管理员有义务在讨论中引导新用户了解超理和锑星百科,帮助新人更好地进行超理创作。 | ||
5-6.讨论中,用户可以通过投票表达意见,共同参与锑星百科的建设。产生争论且无法协调时,通过投票表决。 | 5-6.讨论中,用户可以通过投票表达意见,共同参与锑星百科的建设。有关本wiki中创作内容和模板产生争论且无法协调时,通过投票表决。 | ||
===六、保护=== | ===六、保护=== | ||
第142行: | 第141行: | ||
8-6.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可通过留言墙向管理员申诉。若申诉理由合理,管理员应视情况缩短或解除封禁。但禁止编辑讨论页的用户进行的任何形式申诉(或类似尝试)均不予受理<!-- 明确一下可以申诉,但针对Gongxiang01这种又要有直接判死刑的方式-->。 | 8-6.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可通过留言墙向管理员申诉。若申诉理由合理,管理员应视情况缩短或解除封禁。但禁止编辑讨论页的用户进行的任何形式申诉(或类似尝试)均不予受理<!-- 明确一下可以申诉,但针对Gongxiang01这种又要有直接判死刑的方式-->。 | ||
8-7.对破坏者进行6个月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申诉。破坏者使用傀儡账号(小号)规避处罚,则永久封禁。本wiki对于破坏及破坏者的定义见第 | 8-7.对破坏者进行6个月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申诉。破坏者使用傀儡账号(小号)规避处罚,则永久封禁。本wiki对于破坏及破坏者的定义见第九章。 | ||
=== 九、 | === 九、反破坏 === | ||
9-1. | 9-1.破坏指对本wiki出于恶意进行的编辑,其行为包括扰乱本wiki秩序、妨碍用户正常阅读和编辑等。进行破坏的用户即为破坏者。 | ||
9-2. | 9-2.破坏者的特征包括:多次警告和/或处罚后仍不悔改、滥用傀儡账号(小号)<!-- Xtmfd -->、使用恶意程序<!-- Gongxiang01 -->等。 | ||
9-3. | 9-3.与其他用户恶意争论往往是破坏者进行“钓鱼”式攻击、破坏社区的方式之一,对于破坏者最好的方法是不参与其争论、回退破坏行为并联系管理员。在必要时,对破坏者说明法律法规、Fandom规定、社区规范等规定除外。 | ||
9-4. | 9-4.破坏者属于本wiki不欢迎之人,在本wiki没有编辑、讨论、交流、申诉等社区成员之权利。 | ||
9-5.破坏者是本wiki甚至多个网络平台<!-- "多个网络平台"指的就是Gongxiang01-->共同的威胁。本wiki全体用户应共同抵制和应对破坏者及其破坏行为,在必要时可以与其他网络平台合作以应对。 | |||
10-1. | ===十、其他=== | ||
10-1.本wiki用户应注册Fandom账号,便于进行社区讨论。 | |||
10-2. | 10-2.各用户若对本《规范》有意见,可在讨论区提出。若意见合理,可在执行时作为参考。 | ||
10-3.对于本《规范》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管理员发现或经任何社区成员要求后可以立刻修改。 | |||
10 | 10-4.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管理员可以组织社区用户讨论本《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本《规范》做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