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锑星百科:锑星百科社区规范

来自锑星百科
imported>AABb12212024年7月26日 (五) 11:20的版本 二、授权许可:​ “由锑星百科用户创建的页面”……那不就是全部页面吗?都创建页面了还不是锑星百科用户?)
✔ 若您有任何好的建议或想法,请直接更改本条目,无需提前通知作者

原社区规范制定至今已经三年。现在本人认为有必要进行修订,并且已经对一部分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欢迎多多讨论。

修订案

一、总纲与原则

1-1.本wiki为超理创作和相关讨论之平台。在本wiki进行超理创作即视为对超理亚文化表达认同。

1-2.本wiki及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各用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以及《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全域规定。如存在冲突,以法律法规>Fandom规定>本wiki社区规范的效力处理。

1-3.本wiki是非恶意性的。锑星百科不主动引起与超理无关之冲突,也不参与此类冲突。

1-4.本wiki是非政治性的,不是政治理念的实验、实践场所。

1-5.本wiki内容纯属虚构与娱乐,请勿信以为真或在现实中进行模仿。请勿向相关知识基础不足的人士进行宣传。不遵守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本wiki已尽告知义务,因此本wiki与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本wiki为非盈利性质,拒绝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相关内容。

二、授权许可

2-1.本wiki全部文字内容未经另行声明均遵循CC-BY-SA协议,但管理员可以根据本规范第六章及第七章对需要保护或删除的页面进行保护或删除操作。

2-2.为鼓励和保护创作,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名字空间下内容锑星百科用户超理创作之页面,默认原作者不开放编辑权限,但其他用户如有特殊合理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悬挂Delete模板)仍可编辑之。原作者可通过共同创作声明表示此创作为共同创作区内容,开放编辑权限。

2-3.转载来自其他网站的内容应遵循相关授权规定并声明其来源。如有必要,应明确其授权许可内容。不得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除非另有声明,不得对此类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但允许对相应页面作诸如增加转载声明、增加说明、批注所转载内容等编辑。

三、收录内容

3-1.锑星百科收录超理内容,包括原创、二次创作以及符合著作权相关规定的转载内容。

3-2.本wiki所收录的超理内容指确具充分创意或充分娱乐性,且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文化创作:

  1. 在一定科学基础下对科学的适当恶搞。
  2. 对民科、伪科学、反科学人物和事件的适当合理调侃与讽刺。
  3. 对现实中事物在超理世界观下的“改编”。
  4. 对与科学有关,值得尊敬的人、事、物的致敬。
  5. 与现实超理社区存在联系,且内容适当。
  6. 在超理世界观下。

3-3.锑星百科不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这些内容按照本规范第七章,均应被删除:

  1. 具过大争议性或敏感性、乃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涉及现实中的政治的内容、淫秽色情内容等)。
  2. 广告内容。广告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民科自我宣传等。
  3. 被当真时会造成伤害的内容。
  4. 对无关科学与超理之其他个人、社区的挑衅、无端攻击,或是在锑星百科参与上述个人、社区有关争端的。
  5. 对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构成严重侵犯的内容。
  6. 不实的非超理内容。
  7. 不具讽刺性、敬意、创意性、娱乐性的内容。该类内容称作无意义内容或质量过低内容。对现实内容(如真实元素、化合物及其物化性质)的语、文简单查找替换等均系此类。

3-4.本wiki坚决反对一切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用户参与本wiki即视为遵从本条规定。反对伪科学和反科学内容是超理圈的共识,任何支持民科、伪科学、反科学等的内容均不是超理内容。

3-5.本wiki鼓励原创内容,特别是内容翔实、设定完整、具有新意的内容。

3-3.本wiki不鼓励低质量内容,此类内容不宜在主页面或超理文献等命名空间下发表。

3-6.本wiki欢迎合法合理转载内容。

3-7.本Wiki中收录的文字应容易识别为“超理”。若是创作内容具有混淆性,或是转载民科等伪科学言论,应注明不是真实内容,或在文章中做一些“加工”,使之能被明确识别。

四、编辑

4-1.本wiki鼓励用户进行超理创作,法不禁止皆可为。

4-2.请尊重他人的创作。

4-3.请确认您的编辑是出于善意,而非恶意的。

4-4.请勿进行会导致删除及封禁的编辑(参见七、八两章)。

4-5.所有用户对于破坏性编辑均有回退之权利。多次回退他人的非恶意、不违规之编辑,且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可能会被视为挑起编辑战。对于破坏的定义参见第九章。

4-6.请合理对创作的文字进行归类。不同体裁的文字应归类到相应名字空间里。本Wiki现设名字空间“(主要)”“超理文献”“超理教材”和“用户博客”等。

4-7.对于用户页,原则上只允许该用户自己进行编辑。用户对自己用户页的编辑不受本章第五条第二款限制。管理员只允许清除用户页中的违规内容。

五、讨论

5-1.讨论区包括主条目下方的评论区、个人博客下方的评论区、用户留言墙和“xxx_talk”名字空间。其中前二者统称评论区、最后一种也称讨论页。

5-2.讨论区较为自由,对于条目、博客、用户或社区的意见、建议、感想、吐槽等等任何与之有关的内容均可发布,但仍需遵守社区规范与原则。

5-3.在讨论页进行发言应当签名。禁止在讨论页冒用他人签名。

5-4.讨论页的发言他人禁止编辑,但修正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清除违规内容和对违规行为进行警示除外。

5-5.管理员有义务在讨论中引导新用户了解超理和锑星百科,帮助新人更好地进行超理创作。

5-6.讨论中,用户可以通过投票表达意见,共同参与锑星百科的建设。有关本wiki中创作内容和模板产生争论且无法协调时,通过投票表决。

六、保护

6-1.保护指限制相关条目的编辑和移动,管理员有权对条目进行保护。

6-2.保护分为半保护(仅限自动确认用户编辑)和全保护(仅限管理员编辑)两种。

6-3.对于负面编辑较多或有编辑战倾向的条目,进行半保护。

6-4.对于按照6-3进行保护后情况仍未得到改善的条目,进行全保护。

6-5.对于按照6-3进行保护后情况得到改善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6-6.对于按照6-4进行保护后1月的条目,保护等级变更为半保护。

6-7.对于存在争议倾向的条目,进行保护。

6-8.对于按照6-7进行保护后,相关争议内容已不存在的条目,进行解除保护。

6-9.对于重要模板页面,如大量使用之模板或首页内容,进行全保护。

6-10.对于超理介绍、超理社区规范、首页内容等重要指导性条目,进行全保护。

6-11.对于转载内容的授权许可,进行全保护。

6-12.在本wiki遭遇严重破坏等情况时,管理员可以联系Fandom官方申请进行全域半保护等措施。

七、删除

7-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条目、文件、讨论区等页面和内容将被管理员删除:

  1. 违反各用户所在国法律法规、Fandom使用条款和社区中心规定。
  2. 是伪科学、反科学、商业宣传、与超理社区无关之广告等。
  3.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完全没有实际内容。
  5. 政治有害和敏感。
  6. 引起重大社会争议。
  7. 内容与其他页面重复且不适合重定向。
  8. 是错误的重定向、无效的模板、无法使用的文件或其他类似页面。

7-2.对于符合7-1所述条件之条目,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条目,用户可使用Delete模版进行警示,要求管理员删除。管理员应对所有包含Delete模板的条目进行判断:如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将被删除;如不实,管理员有权删除Delete模板并采取措施制止Delete模板的滥用。通常管理员于每个周六,会系统地检查一次所有包含Delete模版的页面。

7-3.除用户存在误判,或内容已得到改善、不存在违规问题外,不得移除Delete模版。

7-4.页面的唯一贡献者或主要贡献者有权要求删除该页面。但对于存在不止一位贡献者的页面,任何用户无权根据7-4要求将其删除。

八、封禁

8-1.封禁指禁止某用户进行编辑、移动、讨论等操作,是一种处罚行为和防止破坏的手段。管理员有权按规范封禁用户。

8-2.编辑时,增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稳定,宣传伪科学、广告等商业性的相关内容的用户,进行6个月(含)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其编辑讨论页。

8-3.用户添加无意义内容的,进行警告。屡教不改者,封禁1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周。

8-4.用户进行编辑战、侮辱、侵权或添加引起重大社会争议内容的,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的,封禁3-7天。多次违反或影响恶劣者,可酌情加重处罚,最高为1个月。

8-5.用户冒充他人签名,1次之内进行警告。超过1次或影响恶劣的,予以封禁7-30天。

8-6.按照本章前款被封禁的用户可通过留言墙向管理员申诉。若申诉理由合理,管理员应视情况缩短或解除封禁。但禁止编辑讨论页的用户进行的任何形式申诉(或类似尝试)均不予受理。

8-7.对破坏者进行6个月以上或永久封禁且禁止申诉。破坏者使用傀儡账号(小号)规避处罚,则永久封禁。本wiki对于破坏及破坏者的定义见第九章。

九、反破坏

9-1.破坏指对本wiki出于恶意进行的编辑,其行为包括扰乱本wiki秩序、妨碍用户正常阅读和编辑等。进行破坏的用户即为破坏者。

9-2.破坏者的特征包括:多次警告和/或处罚后仍不悔改、滥用傀儡账号(小号)、使用恶意程序等。

9-3.与其他用户恶意争论往往是破坏者进行“钓鱼”式攻击、破坏社区的方式之一,对于破坏者最好的方法是不参与其争论、回退破坏行为并联系管理员。在必要时,对破坏者说明法律法规、Fandom规定、社区规范等规定除外。

9-4.破坏者属于本wiki不欢迎之人,在本wiki没有编辑、讨论、交流、申诉等社区成员之权利。

9-5.破坏者是本wiki甚至多个网络平台共同的威胁。本wiki全体用户应共同抵制和应对破坏者及其破坏行为,在必要时可以与其他网络平台合作以应对。

十、其他

10-1.本wiki用户应注册Fandom账号,便于进行社区讨论。

10-2.各用户若对本《规范》有意见,可在讨论区提出。若意见合理,可在执行时作为参考。

10-3.对于本《规范》中存在的技术性错误(如字词的错漏、wiki语法和链接的错误等),管理员发现或经任何社区成员要求后可以立刻修改。

10-4.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管理员可以组织社区用户讨论本《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本《规范》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