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超理中毒: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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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化学物质:氟硅酸钠、磷化氢等;(但普遍几率不大) | |||
某些化学物皮肤灼伤可引起猝死:例如克烈水和过克烈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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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 (六) 00:55的版本
职业性超理中毒,指超理学者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研究、检验、生产、运送超理物质时引发的长期性职业性中毒或损伤。其与一般中毒的最大区别在于“职业化”,即只有因从事某职业而引发中毒者,方可称为“职业性超理中毒”,如因过多接触民科(元素)而导致患民科(疾病)的慢性中毒。
分类
急性中毒
是指相关人员在短时间内或一次性大量接触、吸入或吞服职业性毒物而引发的中毒。如短期或一次性吸入过量氜化氢导致的中毒。
判定标准为从接触毒物到出现症状起不超过2h,即认定为急性中毒。
亚急性中毒
是指从接触毒物起48h内,但长于2h期间出现的中毒。亚急性中毒是职业性超理中毒比较多发的一种类型。
慢性中毒
凡接触毒物起超过5天才发生症状的,称作慢性中毒。慢性中毒常有潜伏期和假愈期,需要特别注意。
职业性超理中毒名单
I类超理中毒
指对大部分智慧生物有极强烈毒性的中毒症状:
II类超理中毒
症状表现
超理性猝死
又称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指意外暴露于极高浓度化学物而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或在急性化学物中毒病程中或者病情已基本稳定,突然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
电击样死亡
极高浓度接触后立即引起电击式猝死的主要化学物品种:
- 氰和腈类化合物;
- 硫化氢;
- 一氧化氮
- 一氧化碳;
- 其他化学物质:氟硅酸钠、磷化氢等;(但普遍几率不大)
某些化学物皮肤灼伤可引起猝死:例如克烈水和过克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