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理文献:銻際生化武器協約
《銻際生化武器協約》(下文簡稱《公約》),後改名為《有關泛銻宙內部生管制、減少使用及銷毀部分生化武器的公約》,是由銻宙和平委員會起草並批准各國加入加入,一條於1982年7月1日生效,繼《銻宙反物質武器公約》後第二個對銻際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進行管制和部分銷毀,並完全禁止其中一部分武器使用的公約,其發表具有歷史性意義,為銻際和平,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目前已有123個國家加入,新鋰星、鐳星和氯星在加入後選擇退出。目前該文獻原文是只有各國家領導人和銻宙和平委員會內部才知道的。
評價 編輯
這項公約為銻宙的和平發展確實做出了不少的貢獻,我們一定會配合銻和委銷毀多餘的沙林毒氣等產品,同時將對此類武器的需求降低至最低。——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