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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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由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通过的相关法案,本条目介绍的对象受到相关机构的严格管控。

民用核弹(鹰语:Civilian nuclear bomb)是在指供私人或中小型企业使用的小型核武器,包括民用氢弹,民用铀-钚原子弹,民用钴弹等等,它们在采矿,建筑物拆除,隧道工程方面有着巨大的应用,并且比民用反物质炸弹更加可控和易得。

考虑到其巨大破坏性,自地球历2010年起,锑宙和平委员会规定,一切组织或个人在使用民用核弹之前必须向当地政府报备,同时在当地核能利用局的监管下使用,禁止中小型组织或个人引爆杀伤半径在0.5公里以上的核弹,引爆前要先用镀金属铵围栏围住爆炸区域,并警示行人不要进入,引爆后使用放射磁铁处理污染物。而且民用核弹同时也受到了著名超理学家委员会的严格管控。

地球人曾经设想过核弹民用化,但因为其智商过低,无法妥善管理核武器的使用,同时难以处理核废物,所以这项计划失败了。

参见

有多少农民在私自研发原子弹